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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2020-02-2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2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联网信息查询,获悉
 近日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信息。现将新发现的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冻结资产情况
     1、本公司持有的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其
 他投资权益数额 999 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 2020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
 行裁定书文号均为“(2020)粤 0304 民初 7860 号”。
     2、本公司持有的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其他投
 资权益数额 500 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 2020 年 2 月 18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执行法院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
 定书文号均为“(2020)粤 0304 民初 7860 号”。
     据查询上述两个冻结资产事项是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前海汇能”)诉本公司的相关案件,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诉讼、仲裁
 或保全文件。
     有关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
 衡冠通”)以本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借款并委托支付给尚衡冠通,导致该资金最
 终被黑龙江恒阳农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的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核查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进展的专项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82)。
     3、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其他投资权益数额 860
万元人民币被冻结,冻结日期自 2020 年 2 月 2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执行法
院为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文号及执行裁定书文号均为“(2019)
沪 0110 执法执字第 3716 号”。本冻结资产事项与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45)中披露的上
海和附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附实业”)诉本公司、许树茂、陈阳友借贷
纠纷案件有关。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文号为“(2019)沪 0110 执法执字第
3716 号”的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对公司的征信状况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拟采取的解决措施:1、本公司将积极应诉。关于与前海汇能纠纷事项,本

公司提出按照实际使用人承担的原则,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
生的费用均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和解决。尚衡冠通也提出将通过股东方组建基金筹
集资金来解决。2、关于与和附实业的纠纷事项,公司将通过解决关联方资金占
用、资产处置、融资等来筹集资金偿还借款。
    三、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 2020 年度选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