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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一)2020-03-1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意见:
       一、关于以桃源商城股权加现金置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应收账款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
料;
       2、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以消除可能造成本
公司退市的风险,交易必要,双方将依据审计、评估结果定价,体现公允性原则,
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事项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审阅了相关材
料;
       2、我们认为通过上述方式作为解决恒阳牛业占用我公司资金的办法之一,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签字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孟兆胜:


                                    独立董事周清杰:


                                    2020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