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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4-1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6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14:0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3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13 日
9:3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磊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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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 表 股 占公司 人数         代 表 股 份 占 公司有 人             代表股份 占 公 司
     份数量   有表决              数量        表 决权股 数             数量       有表 决
              权股份                          份 总数的                           权股 份
              总数的                          比例                                总数 的
              比例                                                                比例
   0        0      0   26          72,896,112       8.9546%      26   72,896,112 8.95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以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
有限公司 40%股权加现金置换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72,896,112   72,878,012 99.9752%            18,100 0.0248%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0,906,112   10,888,012 99.8340%            18,100     0.1660%            0 0.0000%
       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通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阳友、黑龙江恒
阳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以大连桃
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加现金置换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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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稿)》(临 2020-0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魏莱律师、杨媛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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