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洲: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专项说明2020-04-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新大洲”)2019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
规定,监事会出具如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
2、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公司管理层经过认
真讨论与分析,将尽力采取相应有效的措施,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的事项对本公
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对会计师事务所 2019 年度“非标准审计报
告”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监事会主席(签名):
监事(签名):
2020 年 4 月 28 日
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抄送: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各董(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