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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2020-04-30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08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科技公司”)原为新大洲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项目
建设需要,由本公司向其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在 2012 年能源科技公司以新增投
资的方式引入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合并持有能源科技公
司股权变更为 50%,能源科技公司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原向其
项目建设提供的资金支持转变为提供财务资助。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原向内
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在其增资扩股后将转变为财务资助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27 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能源科技公司累计结欠本公司人民币
21,513.12 万元。
    2013 年,经能源科技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采取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同比例
各增资 1.5 亿元,共增资 3 亿元。在增资完成后,由能源科技公司归还本公司财
务资助资金 1.5 亿元,剩余财务资助款项 6,513.12 万元由能源科技公司提供反担
保。上述本公司向子公司能源科技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发生变动,详细内容见本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拟发生
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3-009 号)。
    本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 日与能源科技公司重新签订的《财务资助协议》约
定,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之前可暂不偿还该款项,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按实
际欠款额,每六个月的第一个月内归还六分之一,三年内还清。资金占用期间,
能源科技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向本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根据上述《财务资助协议》,能源科技公司应在 2018 年 12 月 1 日前还清财
务资助款,但由于能源科技公司将全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导致能源科技公司资金
紧张,截至 2018 年 12 月 1 日尚余欠款 6,114.29 万元。经公司 2019 年 3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能源科技公司
2019 年 4 月 5 日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提供能源科
技公司的财务资助金已到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能源科技公司尚有本金人民
币 54,345,324.94 元未归还本公司。同时经双方核对,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能源
科技公司还需归还本公司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6,797,568.76 元。本金与资金占用费
之和为人民币 61,142,893.7 元。本公司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每六个月的最后一个月归还欠款总额的六分之一,三年内还清财务资助本
金,资金占用期间,能源科技公司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每季度向本公司计提资
金占用费。详见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的财务资助拟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7 号)。
    二、进展情况
    上述《<财务资助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因能源科技公司未正常运营无
流动资金,拟处置项目在年内未能实现,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还款,2019 年
度本公司未确认资金占用费收入,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有本金及资金占
用费之和人民币 61,142,893.70 元。
    三、本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2019 年末,本公司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股权权益可回收价值为目的对能源科技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能源科技公司
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287,698,143.40 元,计提后能源科技公司资产小于负债。
据此,本公司对能源科技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减值损失。
    未来,公司拟通过对外转让股权及债权或能源科技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方式
收回欠款和投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因能源科技公司已资不抵债,本公司对能源科技公司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
备 11,164,692.39 元。对能源科技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36,477,456.72
元,账面减至零。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