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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0-13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市本公司会议室设主会场,以电话会议和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由王磊董事长
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本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逐项对每位被提名人表决,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王磊、马鸿
瀚、王晓宁、韩东丰、桂钢、孙鲁宁、徐家力、王勇、罗楚湘,其中:徐家力、
王勇、罗楚湘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为:
    王   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马鸿瀚: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晓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韩东丰: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桂   钢: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
    孙鲁宁: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徐家力: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王   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罗楚湘: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
    上述候选人中王磊先生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两次。提名王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原因是王磊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熟悉公司情况,有利于推进公司未来发展。有关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事项,公司已进行内控整
改,提名王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即将离任的董事深表感谢。感谢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
出的贡献,特别是在公司发现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后,独立董事和
其他外部董事组成调查组,调查、访谈,推进公司整改和完善内控体系,推动化
解公司风险,与新老大股东各方讨论解决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有效地保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三)会议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贷款向股东申请信用担保的议案>的报告》。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以 9 票同意,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如下决议:
    为解决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大洲”)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
洲投资”)按照在中航新大洲的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共同为中航新大洲向金融
机构融资 8,000 万元提供信用担保。新大洲投资持有中航新大洲 45%股权,本次


                                     2
为中航新大洲提供信用担保的金额为 3,6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五年。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
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附件: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磊:男,198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 年 2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
北京华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爱国者)管理培训生、董事长外事助理;2009 年 8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专员;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斑马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外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7 年 9 月至
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王磊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磊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3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磊先生最近三年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过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两次。提名王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原因是王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长,熟悉公司情况,有利于推进公司未来发展。有关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事项,公司已进行内控整改,提名王磊先
生为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王晓宁:男,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 年 9 月至 1994 年 4 月,
任大连市建设投资公司项目经理;1994 年 5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大连联合资产
评估事务所部门经理;1999 年 9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大连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大连装备
制造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天津宏泰国际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美国 Clearon Corporation
公司 CEO、董事;2020 年 1 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2 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亿阳信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王晓宁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王晓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鸿瀚:男,197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英国皇家管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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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师协会特许管理会计师、英国皇家管理会计师协会/美国 ACCA 全球特许管理
会计师。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历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计财部会
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1996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 月,历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财
金部海外财务处主任科员、副处长;2002 年 2 月至 2006 年 11 月,历任中远美
洲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 年 12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远集团总
公司/中国远洋(601919)财务部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中远
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SGX:F83)首席财务官;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 月
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2 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马鸿瀚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马鸿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韩东丰:男,197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 8 月至 1999 年 10 月,
任大连高压阀门厂车间副主任;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大连亿达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资金计划主管;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中信银行大连分行
公司业务部产品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辽宁三鑫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投
资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候选人韩东丰先生由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韩东丰先生不存在不得提
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5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
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
司存在关联关系,担任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桂钢:男,1967 年出生,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任广州海事法院书记员;1992 年 8 月至 1994 年 10 月,任
广东省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1994 年 10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广东融商
律师事务所、广东海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6 月,
任广东源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中伦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顾问。
    董事候选人桂钢先生由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提名。桂钢
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
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孙鲁宁:男,1984 年出生,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宜家(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享服务中心财务专员;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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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3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惠氏制药有限公司财务及内部审计;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润识(上海)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北京恒宇天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8 年 10 月至今,
任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候选人孙鲁宁先生由公司第三大股东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提名。孙鲁宁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
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家力:男,1960 年出生,博士后学历,一级律师、博士生导师。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1992 年 12 月至今,任隆安律
师事务所创始人、合伙人;1995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历任北京律协理事、常
务理事、副会长;2004 年 2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2007
年 3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2012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2013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2014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
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现任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董事。是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徐家力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7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勇:男,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 年 9 月至 1997
年 1 月,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经理;1997 年 2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大连天
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 年 6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大连分所合伙人。
    王勇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楚湘:男,1965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8 月,
任湖北省沙洋能够监狱管理局教师;1992 年 10 月至 1998 年 4 月,任武汉市水
利局公务员;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副处长;2000 年 9
月至 2004 年 8 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200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
人文学院教授;2009 年 7 月至今,任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楚湘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8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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