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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9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14:30 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 时~15:00
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表股份 占 公 司 人数 代 表 股 份            占公司 人   代表股份          占公司
         数量      有表决        数量                  有表决 数   数量              有表决
                   权股份                              权股份                        权股份
                   总数的                              总数的                        总数的
                   比例                                比例                          比例
       1 1,170,755 0.1438%     2 61,990,100            7.6149%   3 63,160,855        7.75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听取了《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2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的下属控股企业与本公司合营企业 Lorsinal S.A.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本提案无关联股东参与投票,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63,160,855     63,160,755   99.9998%           100         0.0002%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代表股份(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3
       1,170,855   1,170,755   99.9915%       100   0.0085%           0   0.0000%

    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七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媛律师、张佳琦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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