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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债权申报的进展公告2021-07-2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申报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3),本公司的关联方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恒阳牛业”)被债权人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齐齐哈尔法院已
受理此案,齐齐哈尔法院通知恒阳牛业的债权人应在 2021 年 4 月 10 日前持申报
材料向恒阳牛业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公司及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前持申报材料向恒阳牛业管理人申报了
债权,有关债权申报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申
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9)。
    一、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黑 02 破 1 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向恒阳牛业管理人申报的 3
笔债权未被裁定确认。
    二、申请的债权现状及拟采取的后续措施
    1、第一项申报的债权:
    恒阳牛业及其全资子公司 Pacific Ocean Cattle Holdings Limited(简称“太平
洋牛业”)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Foresun
(Latin-America) Investment and Holding, S.L.业绩补偿款 12671.06 万美元,该项债
权未被裁定确认,本公司现正在准备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2、第二项申报的债权:
    2020 年 4 月 15 日,恒阳牛业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恒阳”)签发了一张金额为 39,402,989.77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汇票
到期日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4 月 20 日,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大连和升”)出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保证之不可撤销担保函》,
为恒阳牛业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至汇票到期日后 2 年为止。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述恒阳牛业对上海恒阳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恒阳牛业
未兑付。担保人大连和升按约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向上海恒阳兑付了其保兑的恒
阳牛业商业承兑汇票 39,402,989.77 元,上海恒阳收到上述兑付金额后,已将相
关债权申报材料转交给大连和升。
    3、第三项申报的债权:
    2020 年 11 月 17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 03 民初 796 号判
决书:一、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简称“尚衡冠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 10 日内偿还蔡来寅借款本金 7000 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 2%计算,自
2018 年 6 月 12 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各保证人恒阳牛业、陈阳友、
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对尚衡冠通的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清偿的金额超过其应
分担的七分之一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未足额履行七分之一的分担金额的保证人
要求其应分担的份额。
    2020 年 12 月 3 日,新大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案件正在二审过程中。如果新大洲二审败诉,被债权人蔡来寅要求承担
全部连带保证责任,有权向恒阳牛业主张全部连带保证责任 1/7 的补偿。
    2021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作出承诺,根据
本案终审判决结果,若本公司需承担责任,由大连和升承担并剥离后与尚衡冠通
进行解决。
    截至目前蔡来寅案二审未判决,未形成事实上的债权,以及即使二审败诉,
大连和升已承诺承担,因此本公司暂不对此债权的申报结果采取其他措施。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对第一项申报的债权准备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的裁决结果
 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2021 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