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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对于拟实施的《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安排、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
锁定期、解锁期、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激励机制,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在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情况、公司发展规划等因素后,选
取净利润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在确保公司稳健发展的同时,能
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
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了合理的业绩考核目标。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本次激励计划还设置了严密的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
根据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锁定的条
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
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
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特此致书。
(此页无正文,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
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家力:


                                       独立董事王   勇:


                                       独立董事罗楚湘:


                                       2021年9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