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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21-12-03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 大洲      公告编号:临 2021-12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2018 年度财务
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交易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市时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经
自查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情形,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第(2)项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
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8 日开市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交易。有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5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1-057)。
    二、进展情况
    除了上述本公司存在《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第四项第(2)项规定的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情形外,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十三
章规定的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有关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编号:
临 2021-1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事项没有其他进展。
    三、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13.7 条的规定,公司
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