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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洲:2022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2022-04-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新大洲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 2022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以
下简称“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2 年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
    以贯彻实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为契机,不断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关系管理以合规性、平
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为原则,自觉遵守和规范企业行为,规范运作。重视与
投资者的沟通,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
司的实际状况,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并接受投资者的监督,充分
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
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公司综合管理部、资本运营部等与投资者关
系管理有关的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三、本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点
    (一)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使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及时、
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重
视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及时披露各类公告,确保股东及投资者公
平、及时掌握公司的临时动态信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合法合规地向投资者传
递公司信息。
    (二)做好日常投资者咨询工作
    1、确保投资者电话的畅通,对投资者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热
情、认真、耐心地给予回答并认真记录,保证公司投资者的咨询、沟通和联系渠
道的畅通便捷,并将建议和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时回应投资者
的质疑。
       2、严格遵守公司商业秘密,对有可能引起公司股价波动的重大事项、定期
报告和临时公告内容,在公司未发布正式公告前,不得泄漏,以避免产生内幕交
易。
       3、适应互联网、新媒体等新时代发展形势,在原有投资者沟通方式上,通
过网站、新媒体平台、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新兴渠道,积极开展与投资者的沟通交
流,重视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详细
的分析、说明和答复,但不得就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
行回答。
       5、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
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
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
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三)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否存在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
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
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董事会秘书处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不仅要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还
要对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培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人员(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
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五)切实维护投资者依法行权维权。
       以公司近年来发生的治理风险为鉴,接受内外部监督的同时强化上市公司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体责任,自觉维护上市公司股东权益。配合做好监管部门
和相关自律组织的监管工作。从已发生的投资者诉讼案件中吸取教训,做好后续
理赔工作。
    (六)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要求,在沟通内容上增加上市公司的环境、社会和
治理(ESG)信息,推进公司 ESG 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