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大洲A: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9-06-04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09-01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09 年6 月4 日

    

    2、召开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69 号宝华海景大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赵序宏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有8 名、代表股份数量182,620,535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81%。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

    

    作报告》。

    

    2、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

    

    作报告》。

    

    3、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

    

    报告》。

    

    4、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2008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

    

    5、以同意69,701,1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77.87%;反对19,807,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2.13%;

    

    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引进投资人增资扩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关联

    

    股东海南新元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增城市龙望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在

    

    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已回避表决。

    

    6、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

    

    担保的议案》。

    

    7、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本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

    

    通过特别决议。3

    

    8、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9、以同意182,620,5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另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08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涂显亚律师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

    

    出席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