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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甘化: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广东甘化      公告编号:2018-97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 年 10 月 26 日

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冯骏、彭玫、成都升华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成都升华同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四川

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华电源”)100%股权。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9 月 17 日、10 月 27 日公布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8 年 12 月 3 日,成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

升华电源本次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升华电源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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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二、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交

易实施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等手续已得到适当履行和实施,手续

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
息存在实质 性差异的情况。

    4、上市公司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系基于上市公司自身

经营安排所致,不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不对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影响。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没有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次交易各方正在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未发生违约

的情形。交易各方不存在实质性违反已做出的承诺内容的情形。
    7、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可预见的实质性法律障

碍,不存在重大风险。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实施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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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本次重组已经取得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

定的生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重组已具备实施条件;

    2、上市公司已完成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本次重组

的实施过程及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在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

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

施情况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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