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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甘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3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多年担任公司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业务素质良好,具有丰富的执
业经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

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推动公司产业转型,加速公司整体战

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名页)



    独立董事:



     朱义坤




     曾   伟




     李爱文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