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化科工: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42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议 案 。 详 情请参 阅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六个月内买
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相关
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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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将本次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填报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经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0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3 月 12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取得中
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书面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除下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司股票数量(股) 公司股票数量(股)
1 何科浩 核心骨干 1,700 600
2 李 倩 核心骨干 14,300 6,000
3 杨定轶 核心骨干 191,160 -
4 孔 君 核心骨干 28,800 28,800
5 彭志军 核心骨干 1,200 400
6 孙 鹏 核心骨干 48,200 44,600
7 罗强坤 核心骨干 100 100
8 岳静静 核心骨干 478,200 865,600
9 张馨月 核心骨干 2,000 -
10 熊健波 核心骨干 9,900 4,900
经核查,激励对象熊健波在公司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宣贯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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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激励计划事项公告前,即 2021 年 3 月 11 日买入了公司股票 5,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全部卖出。其已向公司出具《承诺函》,
称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
人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情形,其买卖公司股票数量较少,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股票投资获利的动机。出于审慎原则,无论其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是否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其均愿意将上述买卖公司股票
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4,400 元上交公司;同时,其亦自愿放弃参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机会,并愿意配合董事会作出相应的调整。
上表其他 9 名激励对象针对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均提
交了声明与承诺,称本人未曾参与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
买卖公司股票时,未曾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内
幕知情人获知公司拟实施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
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进行的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
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
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
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登记;公司在
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均系基于公司公开信息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
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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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自查期间除 1 名激励对象知悉本次激励计划后有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激励对象或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3、核查对象出具的《关于在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声明与承诺》、《承诺
函》。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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