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董事长 辞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黄克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 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二、黄克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总裁职务,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 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起生效。 三、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 长的选举工作。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 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的签名页) 李爱文 廖义刚 陈绍玲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