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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化科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69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

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鐄先生主持,应到会董

事 7 名,实际到会董事 7 名,监事会主席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1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年,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业务

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4、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2
   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要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

   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原条款                                       拟修改为


第八条     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责人。                                        负责人。
第十二条      当公司股东因控股股东、公司 第十二条           当公司股东因控股股东、公司
董事、监事、总裁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从 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从 事 损 害 股 份公 司 及 其 他股 东 利 益 的 行
导 致 经 济损 失 而依 法 提起 民 事 赔偿 诉 讼 为,导致经济损失而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
时,公司有义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份 讼时,公司有义务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股
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给予提供相关资料等 份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给予提供相关资料
                                          3
支持。                                             等支持。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
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
                                                   总 经 理和 其 他高 级 管 理 人员 应 当 列 席 会
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议。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
董 事 会 秘书 负 责。 会 议记 录 记 载以 下 内 董 事 会 秘 书 负责 。 会 议 记录 记 载 以 下 内
容:……(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 容:……(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理人员姓名;……                                   管理人员姓名;……
第八十三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第八十三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
外,非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外,非经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批准,公司
不得与董事、总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以 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管 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务的
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 第九十八条                  公司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                                       的董事。……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数的 1/2。                                         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零六条      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 第一百零六条                当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东 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 利益情形时,公司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
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并 要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停止侵害,并
要求其承担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赔 要求其承担对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赔
偿责任。公司董事、总裁未能尽职保护公 偿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未能尽职保护
司资产安全的,也应追究其责任。                     公司资产安全的,也应追究其责任。




                                               4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 权:……(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总
第一百二十七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
                                              经理兼任,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职
事会聘任或解聘。
                                              权与总经理职权一致。
    公司设副总裁 3-6 名,由董事会聘任
                                                  公司设副总经理 3-6 名,由董事会聘
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 第一百三十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
连聘可以连任。                                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 第一百三十一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使下列职权:……(七)提请董事会聘任 行使下列职权:……(七)提请董事会聘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
他职权。                                      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裁应制订总裁工作细 第一百三十二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
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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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裁工作细则包括下 第一百三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
列内容:                                      列内容:
       (一)总裁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           (一)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
参加的人员;                                  和参加的人员;
       (二)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          (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
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三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 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
和 办 法 由总 裁 与公 司 之间 的 劳 务合 同 规 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定。                                          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裁的任免由总裁提 第一百三十五条         副总经理的任免由总经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在 理提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总
总裁的分工安排下开展工作,对总裁负责 经理在总经理的分工安排下开展工作,对
并报告工作。                                  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
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监事。                                        任监事。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十一)对董事、总裁、财务负 权:……(十一)对董事、总经理、财务
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无 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
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无下列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有 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予以纠正: 1、利 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并予以纠正: 1、
用职权获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 2、 利用职权获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
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2、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
3、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人; 3、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
4、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 存储; 4、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他
提供担保; 5、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 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5、自营或者为他人
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从事损害公司利益 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从事损害
的活动; 6、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 7、 公司利益的活动; 6、泄漏公司的商业秘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密;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司章程》的行为。                              件和《公司章程》的行为。
                                          6
    (十二)发现董事、总裁、财务负责           (十二)发现董事、总经理、财务负
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 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
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行
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其他部门报 为,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或者其他部
告; ……                                  门报告; ……
第一百九十八条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 第一百九十八条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
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 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 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
序;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 序;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军工科研
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需 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
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 需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需 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
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 需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 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
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
(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 (含 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
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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