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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化科工: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0576       证券简称:甘化科工    公告编号:2021-71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

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恪守职责,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较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

神,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为一

年, 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

酬。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经营层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容诚

事务所签订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

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

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

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相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

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

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静,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13 年至 2017 年

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皓淳,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3 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 年开始在容诚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3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事由:2015 年度和 2016 年
                                                              度,*ST 东凌在无形资产(采
                                                              矿权)摊销及其方法选用存
                                                              在重大错报。
                                                              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01 号
                2019 年 8 月 26
1        姚静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监管局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
                      日
                                                              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
                                                              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
                                                              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非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时的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

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5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增长 0%。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

                                         4
第三次会议,对容诚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

查,认为容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在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建议
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其曾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业务素质良好,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按照审计准则

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较好

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公司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对于本次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

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容诚事务所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关资质和能

力,曾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了解

公司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7 票

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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