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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甘化科工: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廖义刚)2023-04-08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廖义刚)


各位股东:

    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独立、谨慎、负责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
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
年度内,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 2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1、董事会会议

                               1
              应参加会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型
                议次数           (次)           参加(次)            (次)        (次)


 董事会              10             0                   10                 0             0

      2、股东大会

      2022 年,本人出席了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

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本人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

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次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数                                                                  建议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考核发放公司
                          2022 年 04 月   高管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2、    同意通过了上述议
薪酬与考核                07 日           关于制定 2022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考   案
                 2
委员会                                    核方法的议案
                                          审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2022 年 05 月
                                          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绩效考核     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20 日
                                          结果的议案
                                          审议以下议案:1、公司《2021 年度财
                          2022 年 04 月   务报告》;2、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同意通过了上述议
                          07 日           (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21 年度   案
                                          审计工作的总结
                                                                               要求审计部对于审
                                          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2 年第一
                          2022 年 04 月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
                          28 日                                                题监督整改,持续
                                          汇报
                                                                               跟踪反馈
                                                                               要求审计部对于审
                                          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2 年第二
审计委员会       5        2022 年 08 月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季度工作总结与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
                          25 日                                                题监督整改,持续
                                          汇报
                                                                               跟踪反馈
                                                                               要求审计部对于审
                                          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关于 2022 年第三
                          2022 年 10 月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季度工作总结与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
                          27 日                                                题监督整改,持续
                                          汇报
                                                                               跟踪反馈
                                          审议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变更广东司农
                          2022 年 12 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同意通过了该议案
                          27 日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三、2022 年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在了解情况、核查重大事项后能公正、客观、独
立地做出判断,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利润分配预案、证券投资、公司董事高管薪酬、

变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补选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28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并对该事项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7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的《公司 2021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并对
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意见:

    1、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
况;
    3、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5、公司高管薪酬事项;

    6、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
    7、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2022 年 5 月 2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并对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3
立场发表了意见: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2、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

    (四)2022 年 7 月 28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的公司补选独立董事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并对该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意见。

    (五)2022 年 8 月 29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并对
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3、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
    (六)2022 年 12 月 27 日,对公司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
并对该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七)2022 年 12 月 30 日,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与审查,对下列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发表了意见:
    1、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限制性股
票事项。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4
    1、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监、

高和中介机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财务状况

和生产经营情况等信息,根据了解的情况,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

同时,积极关注外界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外界的反应情况,并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于每
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
真审阅,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
股东的利益。

    3、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规

范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4、不断督促强化公司治理,加强与内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要

求内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情况,同时不

定期地与审计负责人沟通,就如何加强内控、完善内控制度作充分的

沟通和讨论,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加强与

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安排开展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后,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

行了总结,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
                              5
督作用。

    5、时刻关注与公司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变化,积极参加监管
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通过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跟
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

力,并力求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
配合,表示衷心感谢。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
负责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继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专业的建设性意见,提高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
的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廖义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