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 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相关子公 司经营业务范围,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 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1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李爱文 廖义刚 钟 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