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的相关资质和能力,其曾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了解公司情况,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系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名页) 李爱文 廖义刚 钟 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