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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0-1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对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㈠ 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航天津中心发展有限公司10.50%股
权无偿赠予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升上市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㈡ 我们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海南唐苑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驿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须回避表决。
    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独立董事】:


        李   铭 、金文洪、钱逢胜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