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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2019-03-23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19-024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公司”或“本公司”)
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凯毅”)和全资子公司高
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才科技”)拟向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靠光热”)出售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锦容”)100%股权,交易各方 2017 年 9 月 17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商确
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3,500.00 万元。
    2017 年 9 月 17 日东北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及 2018 年 5 月 25 日东北电气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系列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
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第 10 号—重大资产重组》(2016 年 9 月 30 日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继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13 日、10 月 12 日、11 月 13 日、12 月 14 日、12 月 20 日和 2019 年
1 月 22 日、2 月 22 日先后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 2018-06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71)、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3)、《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0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7)后,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五条“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约定,交易各方均已履
行审议程序,完成了协议生效所需要满足的全部先决条件。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约定,交易各方约定,自
评估基准日至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割为过渡期,过渡期间的损益由原股东沈阳凯毅和
高才科技按持股比例承担。


    交易各方已经按照扣除初步测算的过渡期损益后的股权转让价格完成支付,标的
资产过户工作已经完成,目前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在开
展标的股权专项审计,后续将出具《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审计报
告》和《关于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
项审计报告》,以确认过渡期损益。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