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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19-04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香港上市H股一般
性授权的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独立董事年度述职的有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在本
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独立董事工作进行了述职汇报。


    一、会议召开情况
    ㈠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
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
    ㈡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㈢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㈣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㈤ 主持人:副董事长李瑞先生


                                    - 1 -
       公司董事长李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到场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㈥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㈠   议案投票表决权情况
                           议案                              A股(股)         H股(股)      合计(股)

                    《2018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
  普通决议案                                                 615,420,000       257,950,000    873,370,000
                    配预案》;《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特别决议案        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香港上市H股一般        615,420,000       257,950,000    873,370,000
                    性授权的议案》

       1、股东及类别股东实际出席的总体情况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2                22                24                0            24

代表股份(股)              84,141,601          4,961,804         89,103,405            -       89,103,405

       有表决权股份
                            84,141,601          4,961,804         89,103,405            -        89,103,405
普通   总数(股)
决议   占此类有表决
 案    权总股份数比          9.6341%             0.5681%          10.2023%          0.0000%      10.2023%
       例(%)
       有表决权股份
                            84,141,601          4,961,804         89,103,405            -        89,103,405
特别   总数(股)
决议   占此类有表决
 案    权总股份数比          9.6341%             0.5681%          10.2023%          0.0000%      10.2023%
       例(%)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含H股股东)


                                                   - 2 -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1                    22                    23                0                      23

代表股份(股)                  2,646,751            4,961,804             7,608,555             -                  7,608,555

        有表决权股份总
                                2,646,751           4,961,804              7,608,555             -                 7,608,555
普通    数(股)
决议    占此类有表决权
 案     总股份数比例            0.3031%              0.5681%               0.8712%        0.0000%                   0.8712%
        (%)
        有表决权股份总
                                2,646,751           4,961,804              7,608,555             -                 7,608,555
特殊    数(股)
决议    占此类有表决权
 案     总股份数比例            0.3031%              0.5681%               0.8712%        0.0000%                   0.871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人员作为点票监察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年度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股股东采用
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㈠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856,605       99.7230%      246,800      0.2770%       0           0.0000%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361,755        96.7563%      246,800      3.2437%       0           0.0000%
                                                                                                                            是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856,605       99.7230%      246,800      0.2770%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㈡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756,605        99.6108%      346,800       0.3892%       0              0.0000%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261,755        95.4420%      346,800       4.5580%       0              0.0000%
                                                                                                                            是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756,605        99.6108%      346,800       0.3892%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 3 -
     ㈢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250,855      95.2987%    357,700    4.7013%      0         0.0000%
                                                                                                    是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㈣     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250,855      95.2987%    357,700    4.7013%      0         0.0000%
                                                                                                    是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㈤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250,855      95.2987%    357,700    4.7013%      0         0.0000%
                                                                                                    是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745,705     99.5986%    357,700    0.4014%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投票表决情况:赞成88,745,705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986%;反对357,7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4%;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㈥ 审议并通过《关于授予董事会增发公司香港上市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比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      通过
与会全体股东   89,103,405   88,706,705     99.5548%    396,700    0.4452%      0         0.0000%    是

                                               - 4 -
与会中小股东   7,608,555    7,211,855    94.7861%    396,700     5.2139%       0     0.0000%
与会A股股东    89,103,405   88,706,705   99.5548%    396,700     0.4452%       0     0.0000%
与会H股股东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投票表决情况:赞成88,706,705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5548%;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52%;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 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
     ㈡ 律师姓名:程小平、张永荣
     ㈢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及投票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档
     ㈠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㈡ 法律意见书;
     ㈢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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