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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1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19-07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9:30 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 7 号新海航
大厦 22 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㈣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晋阳女士主持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
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未经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9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72)。
    公司监事会对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㈠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㈡ 经与会监事签字关于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