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11-2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并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拟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香

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本
次拟聘请的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
    我们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境内审
计机构,同意聘请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9 年度境外审
计机构。
    二、《关于大股东提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提出临时提案权,且本次
提议增加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    铭 、钱逢胜、方光荣

                                                          2019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