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4-27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北电气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知晓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并与有关各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㈠ 本次收购重庆海航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上市公司拓展酒店业务,
通过股权合作强化业务合作,实现酒店资源有效配置,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
造成不利影响。
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于政府征收子公司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公司南厂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方式,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辽宁天力渤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征收估价报告(辽宁天力渤海
(2020)房估字第阜0003号)确定并高于评估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独立董事】:
李铭 方光荣 钱逢胜
2020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