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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9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20-06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㈠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
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9:15-15:00。
    ㈡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㈢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㈣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㈤ 主持人:董事长祝捷先生
    ㈥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
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 1 -
         议案投票表决权情况
                                   议案                                         A股(股)             H股(股)          合计(股)

      普通决议案           《关于续聘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15,420,000           257,950,000        873,370,000

         1、股东及类别股东实际出席的总体情况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1                   32                  33               0                      33

代表股份(股)                            81,494,850          15,233,351        96,728,201                    0         96,728,201

普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81,494,850          15,233,351        96,728,201                    0         96,728,201
决议     占此类有表决权总股份
 案                                           9.3311%            1.7442%             11.0753%         0.0000%                11.0753%
         数比例(%)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含H股股东)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0                  32                     32              0                     32

代表股份(股)                                       0       15,233,351           15,233,351                   0        15,233,35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0       15,233,351           15,233,351                   0        15,233,351
 普通
决议案       占此类有表决权总股份数
                                              0.0000%           1.7442%                1.7442%         0.0000%                1.7442%
             比例(%)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
 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审计师作为点票监察人参加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股股东采用现场
 投票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㈠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通过
 与会全体
                96,728,201       94,379,949       97.5723%      2,348,252            2.4277%           0           0.0000%
      股东                                                                                                                      是
 与会中小       15,233,351       12,885,099       84.5848%      2,348,252            15.4152%          0           0.0000%

                                                             - 2 -
 股东
与会A股
          96,728,201   94,379,949   97.5723%     2,348,252    2.4277%       0      0.0000%
 股东
与会H股
              0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㈡ 律师姓名:施念清、邬文昊
    ㈢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档
    ㈠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㈡ 法律意见书;
    ㈢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