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东电: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25  

                        A 股股票代码:000585            A 股股票简称:*ST 东电     公告编号:2021-015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或“公司”、“本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关于接受公司大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为关联交易普通决议案,关联股东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494,850股A股,已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㈠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
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9:15-15:00。
    ㈡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㈢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㈣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㈤ 主持人:董事长祝捷先生
    ㈥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
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
                                       - 1 -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议案投票表决权情况
                               议案                                  A股(股)           H股(股)       合计(股)

   普通决议案
                      《关于接受公司大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533,925,150        257,950,000      791,875,150
 (需回避表决)

      1、股东及类别股东实际出席的总体情况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1               21              22                0             22

代表股份(股)                          81,494,850      12,446,113      93,940,963                   0     93,940,963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    12,446,113      12,446,113                   0     12,446,113
 普通决议案         (股)
(需回避表决)        占此类有表决权总
                                                   0       1.5717%         1.5717%                   0        1.5717%
                    股份数比例(%)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含H股股东)
                                                          A股
               项 目                                                                         H股            合计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小计

出席人数(人)                                     0            21                 21                0                21

代表股份(股)                                     0   12,446,113       12,446,113                   0     12,446,113

                    有表决权股份总
                                                   0   12,446,113       12,446,113                   0     12,446,113
 普通决议案         数(股)
(需回避表决)        占此类有表决权
                                                   0      1.5717%          1.5717%                   0        1.5717%
                    总股份数比例(%)

      1、《关于接受公司大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为关联交易普通决议案,关联股东
 北京海鸿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1,494,850股A股,已回避表决。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审计师作为点票监察人参加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股股东采用现场
 投票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㈠ 审议并通过《关于接受公司大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 2 -
     表决情况统计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持有和代表
股东类型                                                                                              获得
            股份(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通过
与会全体
           12,446,113   11,850,048       95.2108         522,465      4.1978     73,600      0.5914
  股东
与会中小
           12,446,113   11,850,048       95.2108         522,465      4.1978     73,600      0.5914
  股东
                                                                                                       是
与会A股
           12,446,113   11,850,048       95.2108         522,465      4.1978     73,600      0.5914
  股东
与会H股
                    0            0                0            0           0          0          0
  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㈠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㈡ 律师姓名:施念清、邬文昊
     ㈢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档
     ㈠ 经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㈡ 法律意见书;
     ㈢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4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