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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电: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3-31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
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北电气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
联交易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监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㈠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全文(含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计提减值及确认损失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
于对 2020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0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㈡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㈢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补邢增海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杨青先生为公司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㈣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关于选举邢增海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㈤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的审核意见
    ㈠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
高。公司监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科学决策,保持生产经营平稳,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㈡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内控制度,特别是财务制度的检查,公司认真贯
彻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在收购和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方面均建立了比较
健全的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资金周转、管理费用的控制上,分级把
关,既保证了公司正常运营,又规避了风险。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㈣ 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中,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
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㈤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与各类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督促公司防范和控制风
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所建立的
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方面的实际情况。
    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要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确保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
    ㈧ 公司对外担保
    2021 年度,公司无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均为 2004
年之前发生,2021 年无新发生额)。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同时妥善
处理已提供的担保。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
工作,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道,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
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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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