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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KINGMAN GROUP CO.,LTD
2.公司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金曼大酒店
  邮政编码:52100
3.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旭强先生
4.公司股证事务代表:余树新先生,李翔先生
  联系电话:(0768)2268898转1287
  传真号码:(0768)226393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4042.9   92905.5      -2.69
2.净利润(万元)            5750.1    6755.7     -14.89
3.总资产(万元)          153173.6   95373.5      60.60
4.股东权益(万元)         38871.1   30828.7      26.09
5.每股收益(元)               0.83      0.98    -15.31
6.每股净资产(元)             5.63      4.47     25.95
7.股东权益比率(%)            25.38    32.32    -21.47
8.净资产收益率(%)            14.79    21.91    -32.50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5年度,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员工苦练"内功", 克服日本市场经济
复苏乏力,烤鳗市场消费疲软,日元大幅度贬值, 以及国家大幅度调低出口退税率等
给经营带来的困难,继续保持公司鳗业生产的良性发展.公司主导产品──"金曼"牌
烤鳗全年生产量3479吨,出口3192吨,创汇8738万美元, 连续三年保持创汇超亿美元
和在世界鳗业的龙头地位.公司的养鳗生产继续得到加强,全年共上水活成鳗2722吨
,烤鳗生产的重要辅料烤鳗酱油和鳗鱼饮料的生产量分别达到1600吨和8161吨.
2.主要指标分析
1995年全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0,402.89万元(其中:烤鳗销售收入75,056370万
元,烤鳗酱油销售收入1,335.10万元,鳗鱼饮料销售收入2,175.50万元, 活成鳗及鳗
苗销售收入8,189.20万元,其他销售收入3,646.40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69%, 完成
年度预测的81.44%,实现净利润5,750.10万元(其中:养鳗,烤鳗实现利润4,816.70万
元,鳗鱼饮料实现利润949.40万元,鳗鱼酱油实现利润437.90万元,其他亏损453. 90
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4.89%,完成年度计划的81.70%,本年度未能完成盈利预测的主
要原因是:
①主营业务收入下降,199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0402.89万元,比预测数下降18.56%, 
这主要是烤鳗的主要消费国日本经济复苏乏力,特别是日本夏季出现少有的" 冷夏"
现象,导致日本客户订货谨慎,直接影响公司烤鳗出口计划的完成.
②国家从1995年7月1日起调低出口退税率,从原退税率17%调低为10%,调低幅度达4
1.18%,影响了公司下半年利润的完成.
③日元兑美元汇率剧烈变动,上半年日元最高升到80日元兑1美元的水平, 下半年则
大幅度走低到105日元兑美元的水平,降幅20%以上.日元汇率较大幅度的走低, 影响
了全年盈利预测的完成.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造,并筹集的股金16818万元, 已全部按照定向募股说明
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并在1995年12月23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1992年进行股份制改造,共筹集的股金16818万元, 已全部按照定向募股说明
书披露的用途使用,并在1995年12月23日刊登的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公司于1995年12月27日以每股8.95元定价发行2300万股(面值)A股,由于募集的资金
至1996年1月11日才到达本公司帐户,所以资金投放使用情况将在1996年的中期报告
中揭露.

四、股本变化及股权结构情况

1.股权结构情况

股份类别              年初数(股)    年末数(股)
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股                 26955000       26955000
法人股                 22500000       22500000
内部职工股             19545000       19545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9000000       69000000
股份总额               69000000       6900000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1995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86号文复审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1元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由于募集的资本金在1996年1 月
11日才到达本公司帐户,所以本年度末股本仍为6900万股,没有发生变化.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单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潮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6,955,000     39.07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             2,500,000      3.62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信托公司         2,500,000      3.62
中国银行广州信托投资公司           1,250,000      1.81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1,250,000      1.81
广东发展银行潮州分行               1,250,000      1.81
潮州市信托投资公司                 1,250,000      1.81
北京朝阳区经济信息咨询部           1,000,000      1.45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       750,000      1.08
广东潮安县古巷华光鳗场               625,000      0.90
合    计                          39,330,000     57.00
4.截止1995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决数为7924户.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张旭强  董事长.总经理      10,000         10,000
张石华  董事.财务总监       5,000          5,000
杨敬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0,000
杨  仲  董事.副总经理       5,000          5,000
陈友明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0,000
许业钿  董事               10,000         10,000
林  菁  董事                7,500          7,500
陆育升  董事                5,000          5,000
周得生  监事                7,500          7,500
蔡继伟  总经理              6,000          6,000

注;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为0股.

五、重要事项

1.199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196人,代表股份47651400股
,占总股本的69.06%.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
算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会议还批准冯啤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补选安业宣为监事; 
会议同意公司增发社会公众股份(A,B股)并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修改.
2.1995年5月29日第在次股东大会批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在1994 年实现净利
润6755.7万元中提取10%法定公积金,5%法定公益金,67.28%为分红基金.分红方案为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
3.董事会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主要是审议199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任副总经
理,审议申请发行5321万股B股议案, 审议公司与香港潮州实业有限公司兴办合作公
司议案,审议申请发行2300万元A股及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提请改选董事议案等.
4.1995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网络定价发行2300万元(面值)A 股, 公司于
1996年1月12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变更注册登记,股份变动有关情况公布
在1996年1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5.公司第三次股东大会批准冯啤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选举安业宣为监事;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聘任余树新为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刘所辞去董
事职务,提议宋榜一接替刘扬为董事.
6.1995年7月25日,本公司与香港潮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外合效经营潮州金南
食品有限公司合同》,合作期限30年,本公司以五家下属企业资产净值8747.3万元作
为出资额,合作方以15403万元现金出资.本公司拥有49%的权益, 并按此比例承担风
险与亏损.
7.1995年7月25日,本公司与香港潮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外合作经营潮州可宏
烤鳗制品有限公司合同》, 变更了本公司与香港于奔发展有限公司的《合作经营潮
州可宏烤鳗制品有限公司合同》.合同约定: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422.66万美元, 变
更为1665.63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91.51万美元,外方出资1370.12万美元, 本公
司拥有49%的权益,并按此比例承担风险与亏损,变更后歙 和公司的合作期限38年.
8.1995年3 月本公司与香港百士威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外合资福清金曼水产食品有
限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410万美元,双方各投入205万美元, 各占
50%,也按此比例分担利润及亏损.合营期限50年.
9.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全资附属企业12家,合资合作企业9家.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万元)      主营业务
潮州市鳗鱼养殖公司            RMB200      鳗鱼.鳗种养殖,水产品
广东金曼集团饶平发展总公司    RMB200      水产品,饲料,渔机械,渔需品
广东金曼集团水产研究所        RMB80       水产品,渔需品,鱼药,饮料研究
潮州市金曼饮料公司            RMB50       饲料,饮料机械
潮州市茶叶发展总公司          RMB200      茶叶,茶饮料,茶包装品,茶叶机
                                          械,茶苗
广东金曼集团保税贸易公司      RMB100      租赁业务和对外经济合和业务.
                                          引进技术
广东金曼集团机械厂            RMB43.5     机械产品及零部件, 机械加工
                                          及维修
潮州市金曼旅行社              RMB38       旅游业务,代购车,船, 机票及旅
                                          游工艺品
潮州市水产大厦                RMB345      水产品,海洋产品,渔需品, 副食
                                          品等
潮州市水产供销公司            RMB100.77   水产品,副食品
广东省远洋渔业潮州公司        RMB100      海洋捕捞,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
                                          船舶修造等
潮州市水产工程队              RMB10       土方工程
潮州金南食品有限公司          RMB24150.30 生产经营鳗鱼,水海产品,食品及
                                          其加工
潮州可宏烤鳗制品有限公司      USD1665.63  生产烤制水产品和冻是以外的冷
                                          冻海产品
潮州金曼酱油有限公司          USD500      生产经营酱油
潮州市银龙水产饮料有限公司    USD210      生产水产饮料
潮州市通宝饮料有限公司        USD150      生产水产饮料
潮州市金凤水产有限公司        USD100      养殖鳗鱼,生产纸箱,塑料膜袋
福清金曼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USD410      生产烤制水产品
饶平金凯珍稀水产有限公司      USD250      养殖鳗鱼等水产品
饶平金鹏水产有限公司          USD600      海洋网箱养殖等


七、财务报告

1.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张锦刊,谢德书注册会计师审计, 出
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粤会所查字(96)第73号).
2.财务报表(详见附表)
3.财务报表附注
(1)短期投资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57,800元,均为债券投资.
(2)应收帐款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79,345,808元
按帐龄分析:

1年内        56,917,540
1-2年        20,911,068
2-3年           872,818
3年以上         644,382

(3)其他应收款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38,827,825元.
按帐龄分析:

1年内       219,603,134
1-2年        10,559,011
2-3年         1,801,415
3年以上       6,864,265
(4)长期投资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41,213,321元,其中:
①联营投资  31,499,309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比例  投资金额
饶平金鹏水产有限公司          15       50%     2,775,870
饶平金凯珍稀水产有限公司      20       50%     6,000,193
福清金曼水产食品有限公司      50       50%    22,723,246
②债券投资    58,100元
债券种类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投资金额
国库券      1997年   53,000   13.96%      53,000
企业债券    2010年    5,100   15%          5,100
③合并价差    9,655,912元

A.母公司对潮州金曼酱油有限公司,潮州市银龙水产饮料有限公司.潮州市通宝饮料
有限公司.潮州市金凤水产有限公司等四家外商投资企业的长期投资按1995 年7 月
31日为基准日评估增值调整后与上述被投资企业未按评估增值调整的公司应占所有
者权益之差额为人民币4,224,122元.
B.母公司对潮州市金凤水产有限公司,潮州市通宝饮料有限公司,潮州市银龙水产饮
料有限公司三家外商投资企业之外币出资额按出资当时的国家外汇调剂价折合人民
币入帐与上述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入帐之差额为人民币
5,431,790元.
(5)资本公积金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273,029,950元.
变化情况:
1994年12月31日余额204,857,379元
加:基准日1995年7月31日法定资产评估增值58,207872元

*国家股分红返还50%      9,164,700元
 资本折算差额             799,999元
 1995年12月31日余额   273,029,950元

*公司根据潮州市财政局"潮财[1995]02号"文和潮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潮国资
[1993]017号"文的规定,将国家股1994年度应分股利50%的返拔部分列入" 资本公积
",作为扶持企业发展的基金.

(6)盈余公积金 1995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  31,513,689元.
                 1994年余额   1995年增加   1995年余额
一般盈余公积金   14,758,988   7,407,273   22,166,261
公益金            7,379,494   1,967,934    9,347,428
合计             22,138,482   9,375,207   31,513,689

年度盈余公积金净增加数是公司根据潮州市财政局"潮财农税[1995]01号文"计列的
返拔农林特产税人民币750,000元及按董事会决议通过了199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
取的盈余公积金人民币8,625,207元.

(7)未分配利润   1996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 15,167,564元.
变化情况:
1994年12月31日余额     12,291,394元
加:1995年度净利润      57,501,377元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5,750,138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2,875,069元
   预分1995年度股利    46,000,000元
   1995年12月31日余额  15,167,564元

(8)投资收益 1995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21,348,102元.
①债券投资收益  6,031元
②非控股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1,668,169元(依据合资公司董事会决议,分利协议).
③子公司处置收益19,673,902元.

八、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2月17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
分配预案.
199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90402.89万元,利润总额9480.23万元,净利润5750.1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公积金575.01万元,5%公益金287.51万元,加上1994年底结转
未分配利润1229.14万元,此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116.76万元.
董事会决定23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同老股东同时享有1995年度利润分配权, 分红
以送股和现金红利相结合方式进行,初定的预案为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红股派2 元
现金(含税).结余1,516.76万元,作为未分利润滚存. 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
第四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2.法律顾问:广东证券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广东迎宾馆六榕楼二楼
会计师事务所:广州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22号.

                                        广东金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199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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