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蔡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华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杨小雪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4,443,778,644.97 4,425,272,549.20 0.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3,083,185,148.56 3,076,026,525.49 0.23% 者权益(元) 股本(股) 1,493,771,892.00 1,493,771,892.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2.064 2.0592 0.23%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8,768,631.17 -50.98% 702,996,980.42 -4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093,694.68 201.08% 7,158,623.07 333.75%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9,156,657.99 -42.2%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0.0195 -42.31%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250% 0.0048 336.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7 250% 0.0048 336.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0.03% 0.23%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04% 0.03% -0.79% -0.94%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1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8,874.3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2,426,108.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540.61 所得税影响额 -10,596,051.44 合计 31,439,723.60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转让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 由于 2012 年 2 月 7 日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 80%股权及 42,426,108.78 任公司 80%股权及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转让子公司湖南国恒铁 子公司湖南国恒铁路有限 路有限公司 90%股权所实现收益。 公司 90%股权收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50,74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数量 种类 数量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 3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公司 徐飞 18,2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230,000 夏小条 6,0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90,00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 5,553,893 人民币普通股 5,553,893 司-新股信贷资产 A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3,845,074 人民币普通股 3,845,074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3,686,580 人民币普通股 3,686,580 户信用交易担保担保证券账户 佘双河 3,3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70,000 郭文杰 2,650,200 人民币普通股 2,650,200 杨娜 2,513,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13,000 张怡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2012年公司转让子公司北京茂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的交易完成,实现股权转让收 益3891万元(权益调整后);2012年4月转让子公司湖南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实现收益351万元,此两笔转让 将产生累计收益4242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实现收益累计3181万元,将对2012年全年业绩持续产生重大影响。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一)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变动事项 1、2012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周静波先生的《辞职书》,周静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特向公司 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周静波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2012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刘振波先生的《辞职书》,刘振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特向公司董事 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2、2012 年 1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推荐蔡文杰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2014 年 5 月。 201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蔡文杰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任期至 2014 年 5 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1 月 11 日,201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3、2012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蔡文杰先生担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告内容。) 4、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总经理蒋晖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为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3.2.13 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后,董事长应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由公司董事长蔡文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公告内容 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5、2012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艺拢、王金来、马坤为天津国恒铁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中马坤担任职工监事,任期至 2014 年 5 月;上述议案经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 内容。) 6、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张艺拢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 告内容。) 7、2012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总经理蒋晖先生提名,聘任: 刘斌先生担任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至 2014 年 5 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5 月 5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8、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收到董事周静波先生的《辞职书》,周静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周静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金卫民先生的《辞职书》,金卫民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公告内容。) 9、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董事周静波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推荐华 炜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 2014 年 5 月,原董事周静波先生的辞职将因华 炜先生的当选生效。 因独立董事杨德勇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选举钱育新先生为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期至 2014 年 5 月。 上述议案经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8 月 3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10、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刘力先生的《辞职书》,刘力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公司董事 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卢佳女士的《辞职报告》,卢佳女士因个人原因,特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 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11、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华炜先生担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至 2014 年 5 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8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12、公司董事会于 2012 年 8 月 20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阎小佳先生的《辞职报告》,阎小佳先生因个人原因,特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8 月 24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13、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廖小庆先生担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至 2014 年 5 月。(相关公告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二)对外担保事项 1、2012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向 九江银行宜春分行申请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相关内容详见本 公司 2012 年 1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201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为江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南昌洪都 大道支行申请银行融资人民币壹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壹年。(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2 月 29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3、2012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岳阳市富安矿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 银行临湘市支行贷款人民币捌仟万元整(¥8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深圳市中海融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富安矿 4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业的股东深圳市利方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及股东长沙市新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反担保,同时富安 矿业的股东利方新盛以提供其持有的富安矿业 48%股权全部质押的方式一并进行反担保。(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6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归还已取得实质进展,其中:叁亿捌仟玖佰万元(¥389,000,000.00)商业承兑汇票已委托 银行系统托收并已陆续回款;捌仟贰佰肆拾万元(¥82,400,000.00)商业汇票承兑事项公司与出票人和背书人积极协商,也 将于近期陆续回款。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归还后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国恒铁 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甘肃酒航铁路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待所有款项回笼后将全 额存放在上述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募集资金归还的具体进展情况我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2 年 10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四)诉讼及进展情况 1、2011 年 11 月 30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平阳县南麂岛开发有限公司诉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票据付款纠纷案。 因贸易合作关系,本公司曾与厦门市征福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和《补充协议》,并向征福公司支付 6000 万元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 2011 年 10 月 6 日)以开展贸易。后因贸易进展不顺利,本公司又与征福公司、福建省广宏商贸有限 公司签订《协议》,终止了与征福公司的《合作协议》,并要求征福公司将上述汇票退还本公司。但在本公司积极协商要求征 福公司退还汇票之时,征福公司却将应归还本公司的汇票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背书转让给红蜘蛛公司,红蜘蛛公司又 背书给本案原告南麂岛公司。 2012 年 1 月 11 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审理,并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下发了《民事判决书》 (【2011】二中民二初字第 134 号)判决如下:被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平 阳县南麂岛开发有限公司票款 1000 万元;并以 1000 万元为基数给付自 2011 年 10 月 7 日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2520 元,由被告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负担。 本公司认为本案商业汇票的开出是基于本公司与征福公司的《合作协议》,但该《合作协议》已经解除,按照双方约定, 征福公司应将汇票返还本公司,本公司对于原告南麂岛公司要求支付款项不知情,与原告亦无任何经济往来,对原告取得汇 票的正当性本公司存在异议。故本公司认为该案件事实依据不充分,法院判决缺乏公正性,因此,收到法院判决后,本公司 一直积极搜集证据准备上诉,但在搜集证据期间因经办人疏忽错过上诉期,故被法院视为放弃上诉。目前公司仍在积极准备 申诉,并采取法律手段对厦门市征福贸易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五)稽查事项 1、公司于 2012 年 8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2144 号),因 公司未依法披露涉诉等事项,涉嫌违反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公 司立案调查。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 控股股东—— 行的股份,在发 深圳市国恒实 行完毕后,控股 业发展有限公 股东深圳国恒 司认购的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 认购的 限售期为三十 末,除控股股东 101,693,750 股 六个月,可上市 深圳国恒正在 公司限售流通 2009 年 12 月 14 发行时所作承诺 在发行结束之 流通时间为 履行过程中外, 股股东 日 日起三十六个 2012 年 12 月 其他特定投资 月内不得转让, 14 日;其他 8 者承诺事项均 其他特定投资 家投资者认购 已履行完毕。 者认购的 的股票限售期 582,000,000 股 为十二个月,可 在发行结束之 上市流通时间 5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日起十二个月 为 2010 年 12 内不得转让。 月 14 日。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 □ 确数 √ 区间数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 -- √ 增长 □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 700 -- 1,000 -18,584,360.43 137.67% -- 153.81% 下降 □ -- √ 增长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7 -- 0.0067 -0.012 137.67% -- 153.81% 下降 业绩预告的说明 业绩同向大幅上升主要系 2012 年上半年已出售两家子公司对全年业绩产生的影响。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了解公司罗岑铁路 2012 年 07 月 13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建设及投资设立子 公司进展情况 咨询公司 2012 年第 2012 年 08 月 06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事宜及公司发 6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展前景 《中国经营报》记者 咨询公司管理层频 2012 年 08 月 22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其他 张建风 繁变动的原因 询问罗岑铁路通车 2012 年 08 月 27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时间,公司经营情况 咨询公司罗岑铁路 渤海证券研究所商 修建资金投入模式, 2012 年 08 月 30 日 公司证券部 实地调研 机构 贸零售行业分析师 公司大宗物资贸易 王雯 主要客户类型及公 司治理规划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2012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股价近期下跌原因 询问公司经营情况 和三季度的相关财 2012 年 09 月 11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务数据是否存在重 大变化 询问公司募集资金 2012 年 09 月 18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投资者 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进展情况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2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