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2013-04-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贡酒”或“公司”)2011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5 号――证券投
资》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报
告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0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证券投资的议案》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
的审批权限及程序、信息披露、信息隔离措施及内部报告程序和资金使用情况的
监督证券投资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等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二、证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证券
交易所进行新股申购、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票二级市场交易等。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计使用资金 2,520.00 万元用于非公开
发行股票认购,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2 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因
相关投资总额低于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要求的投资额度,不需经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批准,亦不需要履行相关信息披露流程。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初持
最初投资成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 期末持股 期末账面值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比例
本(万元) 量(股) 数量(股)比例(%) (万元)
(%)
股票 002374 丽鹏股份 2,520.00 1,938,461 1.82% 1,938,461 1.82% 2,799.14
合计 2,520.00 1,938,461 -- 1,938,461 -- 2,799.14
三、证券投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200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古
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决策权限和程序、信息披
露、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的内控
规定,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同时,努力降低风险,规范运作。
四、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
1、核查情况
广发查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 2012 年年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证券公
司出具的资金对账单等,并就相关问题同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安徽古井贡酒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25 号――证券投资》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证券投资情况。公司出具的《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与事实相符。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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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小社 闫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