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 200596 证券简称: 古井贡酒 古井贡B 公告编号:2013-00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31日上午9: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古井学院多功 能厅;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林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股 份290,124,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61%,全为现场投票。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71,916,522股,占公司A股 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B 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8,207,715股,占公司B 股 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0,12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91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 意 289,769,1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99.88%;弃权3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 无反对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561,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弃权3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A股表决权的 0.13%;无反对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0,12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91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0,12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91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0,12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91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90,124,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916,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 意 289,769,13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99.88%;弃权3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2%; 无反对票。 2、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71,561,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弃权35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A股表决权的 0.13%;无反对票。 3、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 意 18,207,715 股 , 占 出席 会议 所有 B股 股 东所 持表决 权 的 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五、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计永胜律师、琚向晖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