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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13-08-2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格自律、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并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的基础上,
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
    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内控制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没有为其他公司、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公司很好的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王瑞华、吴慈生、刘立宾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