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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13-10-3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改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改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原审计机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瑞岳华”)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
合并后名称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原中瑞岳华的审计业务转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继续
承担。

    经核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
务的连续性,保证审计质量,故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1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 王瑞华 吴慈生 刘立宾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