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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4-01-2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且
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14,580.6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待支付合同款及质保金
等合计17,204.30万元保留在募集资金账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并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 王瑞华 吴慈生 刘立宾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