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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18  

						证券代码:000596 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 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14-00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7 日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蚌埠市锦江大酒店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
出席 8 名,刘立宾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母公司 2013 年度共实现净利润
659,542,427.9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8,165,295.54 元,加上 2012 年度未分配利润 1,219,700,782.58 元,
减去 2012 年度分红派息 251,800,000.00 元,201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合计 1,589,277,915.00 元。现根据股份公司经营和资金情况,
提出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拟以年末股份总数 503,6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 3.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 176,260,000.00 元,结余的未分
配利润 1,413,017,915.00 元全部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利润
分配预案可行。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13 年度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完成了对公
司 2013 年度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时聘期已满。为保证公司财务会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连续性,2014 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瑞华会计师事
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召开 201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和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等议案。公司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情况: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