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瑞华)2015-04-2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
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
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
2014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出席董事会会议,
听取公司汇报,审阅董事会文件,并在选取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聘请审计机构、董事会换届选取、改聘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会
计政策变更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4 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瑞华 9 2 7 0 0
(二)表决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
审议议案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经营,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弃
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有关议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
对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申购新股业务发表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有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对公司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发表独立
意见;
(三)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有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3、关于聘任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选举梁金辉为公
司董事长,聘任周庆伍为公司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董事会换届选举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梁金辉为公司董事长
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改聘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会
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5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
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瑞华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