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高)2015-04-29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
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
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
2014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董事会会议,听取
公司汇报,审阅董事会文件,并在选取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换届选取、改聘公司独立董事、会计政策变更等方面
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4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高 4 1 3 0 0
(二)表决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
审议议案符合公司的生产实际经营,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
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弃
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选举梁金辉为公司董事长
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改聘公司独立董事、变更会
计政策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5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
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高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