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2015年证券投资情况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报告期末,公司持有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0001)股票 2,219,720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988)股票10,485,100股、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600373)股票6,445,120股,符合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除持有以上股票外,未持有其它股票,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未于 2015 年度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活动。 3、经认真核查,公司已建立相应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其证券 投资符合相关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内部具有规范的风险控制机制;未 发现证券投资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实施的证券投资业务未对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正常业务产生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王瑞华、王高、宋书玉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