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6、200596 证券简称:古井贡酒、古井贡 B 公告编号:2016-020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亳州市古井镇公司总部10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梁金辉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 份281,070,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81%。其中,现场投 票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79,974,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55.5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72,627,279股,占公司A股股 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B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8,443,414股,占公司B股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预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李培辉先生、许 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 可参与表决的股份数(股)1 结果 成员的预案 同意票数(票)2 份类别的比例(%) 3=2/1 股数: 281,070,693 281,070,693 100.00% 1.1、选举李培辉先生为公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其中 B 股: 当选 8,443,414 8,443,414 100.00% 事 中小股东占比: 3.44% 3.44% 中小股东: 9,666,671 9,666,671 100.00% 股数: 281,070,693 281,070,693 100.00% 1.2、选举许鹏先生为公司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当选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 B 股: 8,443,414 8,443,414 100.00% 中小股东占比: 3.44% 3.44% 中小股东: 9,666,671 9,666,671 1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的预案》 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会议选举王锋先生、杨小凡先生、 张博先生和王子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 议案二:关于调整监事会 占出席会议相应股 可参与表决的股份数(股)1 结果 成员的预案 同意票数(票)2 份类别的比例(%) 3=2/1 股数: 281,070,693 280,978,493 99.97%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2.1、选举王锋先生为公司 其中 B 股: 8,443,414 8,351,214 98.91% 当选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股东占 比: 3.44% 3.41% 中小股东: 9,666,671 9,574,471 99.05% 股数: 281,070,693 280,978,493 99.97%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2.2、选举杨小凡先生为公 其中 B 股: 8,443,414 8,351,214 98.91% 当选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股东占 比: 3.44% 3.41% 中小股东: 9,666,671 9,574,471 99.05% 股数: 281,070,693 280,898,193 99.94%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2.3、选举张博先生为公司 其中 B 股: 8,443,414 8,270,914 97.96% 当选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股东占 比: 3.44% 3.38% 中小股东: 9,666,671 9,494,171 98.22% 股数: 281,070,693 280,898,193 99.94% 其中 A 股: 272,627,279 272,627,279 100.00% 2.4、选举王子斌先生为公 其中 B 股: 8,443,414 8,270,914 97.96% 当选 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中小股东占 比: 3.44% 3.38% 中小股东: 9,666,671 9,494,171 98.22%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胡正安律师、吴仝美子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 均符合《公司法》和《股东会议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