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7-04-28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
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职,
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
2016年度,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董事会会议,听
取公司汇报,审阅董事会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
担保、收购事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
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6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瑞华 4 1 3 0 0
王高 4 0 4 0 0
宋书玉 4 1 3 0 0
(二)表决情况
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会
审议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
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票”、
“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公司收购武汉天龙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 51%股
权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董事会成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2017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对独
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
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瑞华、王高、宋书玉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