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贡酒: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瑞华)2020-04-27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积极履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1.参加董事会会议
2019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听
取了公司的汇报,审阅了董事会的文件,并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等方面发表了独立意见,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2019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瑞华 1 0 1 0 0
2.表决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我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
票”、“弃权票”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
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0 年,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对独立
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尽职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瑞华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