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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古井贡酒:独立董事关于收购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独立意见2020-12-31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 60%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古井
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基
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收购安徽明光酒业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
开拓及进一步发展。本次交易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资产评估报告》客观、独立、公正。
公司按照资产评估价收购,交易定价原则谨慎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股权收购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收购。




                           独立董事:张桂平、王瑞华、徐志豪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