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古井贡酒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 联交易理由合理、充分; 2.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相符,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3.我们事前认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桂平、王瑞华、徐志豪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