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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0-31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8-070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 双星 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
 占有率和品牌形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锦
 湖轮胎株式会社(含子公司,以下简称“锦湖轮胎”)达成合作意向,拟通过锦湖
 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售网络和影响力销售双星轮胎,扩大公司销售规模。
     鉴于本次交易的对象锦湖轮胎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
 接控制的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去年未发生同
 类交易。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
 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最终以5票同意、3票回避(回避表决的董事为柴永森、
 李勇、张军华)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
 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
 组上市。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定价                               上年发
            关联人                                 金额或预     日已发生
  类别               易内容         原则                                   生金额
                                                     计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                       遵 循 公 开 、 公 不超过
            锦湖轮   销售双
销售产                         平、公正的市场 1500 万美            无        无
            胎       星轮胎
品、商品                       原则协商确定      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锦湖轮胎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KUMHO TIRE CO., INC
    住所:光州广域市光山区鱼登大路 658 号(素村洞)
    代表者:金宗镐
    股本:46.63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主营业务: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股东情况:双星集团的子公司星微韩国株式会社持股 45%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锦湖轮胎的总资产约为 265.7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约为 58.52 亿元人民币。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为 169.80 亿元人民币。
    3、锦湖轮胎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锦湖轮胎为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故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的对手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锦湖轮胎向公司购买双星轮胎并通过其在国内外的优势
销售网络和影响力销售双星轮胎。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将由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发挥公司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
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具有积极作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本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交易可以发挥双星轮胎和锦湖轮胎的协同效应,通过锦湖轮胎在国内外的优势销
售网络和影响力提升双星轮胎在国内外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形象,对公司业务扩展
具有积极作用。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