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 司资产实际情况,有利于更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决策程序 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王竹泉、李业顺、王荭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