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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29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纳入合并报

表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

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信

息系统及内部信息传递等。

    除上述领域外,公司还重点关注了以下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的

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情况、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

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

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达

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或以上。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达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0.25%或以上。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

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

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达

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0.5%或以上。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达到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0.25%或以上。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

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陷,但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严重程度依然重大,须

引起公司管理层关注。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非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