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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双星: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10-11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9-05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000599)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10 月 9 日、10 月 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并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预计未发生重大变
化。
       3、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
转发的通知,双星集团收到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启动双星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青岛市国资委、双星集团已正式启动混改工作并正在根据有关部
署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披露的《2019-050:关于双星集团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公告》。
       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暂无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
产重组、收购和发行股份事项,及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暂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
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1 日